根據《關于印發(fā)<象山縣政府投資項目財務總監(jiān)委派試行辦法>的通知》(象政辦發(fā)〔2005〕141號)和《關于印發(fā)〈象山縣實施會計人員委派制暫行辦法〉的通知》(象政發(fā)〔2000〕6號)文件精神,為解決行政事業(yè)單位委派會計和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國有投資公司財務總監(jiān)人員缺額問題,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財務總監(jiān)(委派會計)2名,性質為勞動合同制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及崗位名稱
1.單位:象山縣財政局;
2.崗位名稱:財務總監(jiān)(委派會計)。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象山戶籍;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會計師職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2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4.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和會計師及以上職業(yè)資格證書;
5.具有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三、工資待遇
1.年收入為8萬元;
2.五險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11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象山縣財政局六樓人監(jiān)科608室(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號);聯系人:陳老師;聯系電話:0574-65753517。
3.報名要求:請攜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職稱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報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張前來報名。
五、招聘錄用程序和辦法
1.考試
采取面試的辦法進行考試?荚嚂r間、地點另行通知。
2.錄用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標1:1的比例組織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簽訂勞動合同。
六、其他事項
1.新聘用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縣紀委派駐第二紀檢組監(jiān)督,投訴電話:0574-65672762。
象山縣財政局公開招聘財務總監(jiān)(委派會計)報名表.doc
象山縣財政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