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盛經開區(qū)2017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選拔優(yōu)秀人才,進一步改善全區(qū)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渝人社發(fā)〔2016〕281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方式擇?yōu)聘用。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6名,具體招聘崗位、名額、要求等詳見附件《重慶市萬盛經開區(qū)2017年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學歷學位、專業(yè)、職稱等應符合《一覽表》規(guī)定要求;
5.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截止為2017年8月23日(報名前一日);
6.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自愿在萬盛經開區(qū)工作5年以上,未滿規(guī)定服務期的,解除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現役軍人;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專業(yè)審核有關事項
專業(yè)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yè)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2)審核報考專業(yè)。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yè)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yè)要求。未納入《專業(yè)參考目錄》,但經培養(yǎng)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屬同一專業(yè)的,經審核同意可視為符合專業(yè)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guī)范填寫畢業(yè)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yè)。
(四)其他要求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試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報名,并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崗位一覽表(附件1),慎重選報符合本人條件的職位。
1.承諾誠信報考。報考時,報考人員應如實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招錄機關不進行網上填報信息資格審查,面試前再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fā)現,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2.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7年8月24日9:00開通窗口至8月25日16:00,期間登錄“萬盛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wshrss.gov.cn),進入網站首頁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過程中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相關說明”,按照說明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jpg格式,20K以下),記準報考序號(姓名、身份證號和報考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3.初審報名資格。本次網上報名只審核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若電子照片不符合報考要求而未能審核通過,視為報名不通過。電子照片審核在報考人員報名后24小時內作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的信息資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容,并退給報考人員進行補充。
報考人員務必于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4小時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7年8月26日16:00前進行修改,重新等待審核。未通過資格初審者,不能參加筆試。報考人員應慎重填寫報考信息、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初審通過后,報考人員不能更改報考信息,因填寫信息錯誤和不實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報名通過后,須在2017年8月26日17:30前進行網上繳費(筆試每科50元),確認參考。報考人員網上繳費后,要及時登陸報名系統(tǒng)核實繳費是否成功,網上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于2017年8月31日9:00起至9月1日24:00登錄“萬盛經開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報名系統(tǒng)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發(fā)現不符合報考資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納入誠信黑名單。
(二)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資格復審及面試。
1.筆試
參加筆試人員按各崗位招聘人數比例確定,崗位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5的需參加筆試。
筆試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筆試科目為《申論》。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筆試成績不計入考試考核總成績。
筆試時間初步定于9月2日,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萬盛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wshrss.gov.cn)公布,同時安排資格復審及面試相關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地點為新田路27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崗位報考人數比例低于1:5的直接進入面試;參加筆試的崗位按1:4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2)所需資料: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及招聘條件要求的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面試對象。報名者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3)現場資格復審必須本人到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資格復審?忌话匆(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經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者,經萬盛經開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可在同一報考單位(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
面試由萬盛經開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方式、注意事項等詳見現場資格復審通過后發(fā)放的《面試通知書》?忌话匆(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
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對于招錄指標與參加面試人數比例為1:1的職位(即未形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還應達到同一面試組其他進入體檢考生的最低面試成績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
4.考試考核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成績=面試成績(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保留兩位小數)。
(三)體檢
體檢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根據該崗位考生的考試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當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筆試成績、學歷高者進入體檢,若仍然出現并列時加試面試。
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文件要求,并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要求執(zhí)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萬盛經開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有關單位對其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時,不再遞補。公示及以后環(huán)節(jié)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相關事宜,可登陸“萬盛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wshrss.gov.cn/)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萬盛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準考證號、學歷(學位)、所學專業(yè)、職稱、考核總成績、擬聘崗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送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fā)〔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fā)〔2006〕68號)的規(guī)定,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xù),并按規(guī)定享受相應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七)試用及正式聘用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fā)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
自愿在本區(qū)服務滿5年及以上。未滿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五、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是選拔高層次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嚴格遵守人事工作紀律。嚴禁徇私舞弊,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九、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2.考生在招聘期間須保持報名時所提供通訊全天候暢通,如因考生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或考生通訊不暢未接收到相關考試信息而影響招聘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3.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試用等環(huán)節(jié)的有關問題,咨詢電話023-48271663。
本簡章由萬盛經開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重慶市萬盛經開區(qū)2017年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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